本會位於彩虹,一向是會員聚集的地方,特別每逢是星期六晚上,都會聚集了數十名會員在參與活動及聊天,使中心成為聾人不可缺少的「聚腳點」。
隨著社會的變遷和進步,本會亦不斷創新,務求為會員提供更多采多姿及多元化的服務。每個星期六晚,有各種不同主題的晚會活動,例如家庭生活教育、親子同樂、生活知識、資訊科技、法律常識、時事新聞、就業推廣、健康講座等等,均非常受會員歡迎。此外,本會所提供的元化活動,讓會員結交更多不同的朋友,擴闊生活圈子的同時,亦可增強知識及支援網絡。在1998-2000年間,曾舉辦的活動包括參觀太空館、科學館及花卉展覽、燒烤旅行、日營及宿營、海洋公園遊、船河及釣墨魚、羽毛球及健體班、各國手語班、漫畫及節日咭創作比賽等等。而1998-2000年間共舉辦超過90次單元活動及晚會,參加者超過4500人次。
最後,本會更本「聾健攜手創明天、協力同心建未來」的理想,不斷招募聾健人士為會員及義工,透過聾健人士一同合作和活動,一方面加公眾教育推廣,提升社會人士對聾人的關注,另一方面鼓勵聾人頁獻自己,服務社會,達至聾健一家的融合精神。
協助聾人解決個人及家庭日常生活 / 經濟 / 住屋等困難,如果你需要意見或協助,請聯絡社工蔡姑娘。
如果你是失聽會員,在工作上遇到困難需要協助,請逢星期一至五早上9:30 - 1:00,下午 2:00-5:30 到中心聯絡王姑娘或歐陽姑娘。
協助失聽會員與健聽人士及外界團體解決生活中的溝通困難,如你需要協助,請聯絡傳譯員唐姑娘或盧姑娘。
社會福利署服務<服務質素標準>新舊對照表 4/2002版
Service Quality Standard (SQS)
| 原有標準 | 重組標準 | 主題及主要內容 |
| 標準1 | 標準1 | 服務資料: 服務單位確保製備說明資料,清楚陳述其宗旨、目標和提供服務的形式,隨時讓公眾索閱。 |
| 標準2 | 標準2 | 檢討及修訂政策和程序: 服務單位應檢討及修訂有關服務提供方面的政策和程序。 |
| 標準3 | 標準3 | 運作及活動紀錄: 服務單位存備其服務運作和活動的最新準確記錄。 |
| 標準4 | 標準4 | 職務及責任: 所有職員、管理人員、管理委員會和/或理事會或其他決策組織的職務及責任均有清楚的界定。 |
| 標準5 | 標準5 | 人力資源: 服務單位/機構實施有效的職員招聘、簽訂職員合約、發展、訓練、評估、調派及紀律處分守則。 |
| 標準6 &7 | 標準6 | 計劃評估及收集意見: 服務單位定期計劃、檢討及評估本身的表現,並制定有效的機制,讓服務使用者、職員及其他關注的人士就服務單位的表現提出意見。 |
| 標準8 | 標準7 | 財政管理: 服務單位實施政策及程序以確保有效的財政管理。 |
| 標準9 | 標準8 | 法律責任: 服務單位遵守一切有關的法律責任。 |
| 標準10 | 標準9 | 安全的環境: 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,以確保職員和服務使用者處身於安全的環境。 |
| 標準11 | 標準10 | 申請及退出服務: 服務單位確保服務使用者獲得清楚明確的資料,知道如何申請接受和退出服務。 |
| 標準12 | 標準11 | 評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: 服務單位運用有計劃的方法以評估和滿足服務使用者的需要 |
| 標準15 | 標準12 | 知情的選擇: 服務單位盡量尊重服務使用者在知情下作出服務選擇的權利。 |
| 標準16 | 標準13 | 私人財產: 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的私人財產權利。 |
| 標準17 | 標準14 | 私隱和保密: 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保護私隱和保密的權利。 |
| 標準18 | 標準15 | 申訴: 每一位服務使用者及職員均有自由申訴其對機構或服務單位的不滿,而毋須憂慮遭受責罰,所提出的申訴亦應得到處理。 |
| 標準19 | 標準16 | 免受侵犯: 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聚,確保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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